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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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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组织,各院部、机关各处室:

五一端午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确保全校师生风清气正过节。根据省纪委通知要求,现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七个严禁”

全校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把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加强教育防范,重申纪律规定,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切实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改进作风,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四风”老问题,密切关注新表现新动向,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顶风违纪和“四风”问题突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