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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五类概念你必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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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区别  
 
公共课是指自学考试中任何专业或部分同类专业的应考者都必须学习的课程。如自学考试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不可少的课程。  
 
基础课是指某一专业的应考者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其作用是为应考者掌握专业知识、学习科学技术,发展他们有关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专业基础课是指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它包括专业理论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文学概论”是专业基础课;工民建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有《理论力学》,专业技术基础课有《画法几何及建筑制图》等,它们均是应考者学习专业课程的选修课程,只有先掌握了这些知识,才能更好地学习专业知识。  
 
必修课是指某一专业必须学习掌握的课程。此类课程是保证培养专门人才的根本。  
 
选修课指某一专业的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及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有选择地学习的课程。但这种选择是有限制的。即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选修课只能在《普通逻辑》、《教育学》、《心理学》三门课中选一门。  
 
学历层次:专科和基础科段的区别和联系  
 
①区别:专科是独立的、封闭的、完整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这类专业与同专业的独立本科段没有直接的衔接的关系。而基础科段是本科专业的一部分,与其本科段有直接的衔接关系。   
 
②联系:两类专业一般都不设限制性的报考条件,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都可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学历层次: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区别联系   
 
①区别:本科段是本科专业的一部分,与其基础科段有直接的衔接关系。而独立本科段是在专科层次起点基础上又独立于专科层次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这类专业与同专业的专科没有直接的衔接的关系。  
 
②联系:两类专业都是专科起点专业,也都是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就读者才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都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小自考”的概念和“大自考”的区别 
 
所谓“小自考”,是社会上对从普通高教自考制度中衍生出来的几种学历认定形式的俗称;是对“两沟通”、“三沟通”“学历文凭试点考试”及“高校在校生自考”等形式的统称。 
 
“两沟通”即电大与高教自考“沟通”。其毕业证书加盖自考委与省电大两章,并要注明“两沟通”字样。 
 
“三沟通”即业大、函授与高教自考“沟通”。其毕业证加盖省自考委与主办学校两章,并要注明“三沟通”字样。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尚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学生组织的学历认定考试。其毕业证加盖自考委与民办学校两章,并要注明“文凭考试”和民办学校名称。学历考试,只限民办学校在校生,只限专科层次,学制三年,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 
 
而普通高教自考(即“大自考”)无论就其发文机关(国务院、全国人大)、开办历史(全国1982年开考、河北省1983年开考),还是社会信誉(国内通行、国际认可)来说,惟高教自考文凭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文凭相  当。其毕业证加盖全国考委认定的主考学校章和省自考委章。通行全国,出国有效。任何形式的“小自考”都不可能与“大自考”混为一谈。 
 
问:“小自考”是怎么回事?它与高教自考的区别又是什么? 
 
答:所谓“小自考”是相对普通高教自考(俗称“大自考”或“社会自考”)而言的,是社会上对从普通高教自考中衍生出来的几种学历认定形式的俗称;是对“两沟通”、“三沟通”、“学历文凭试点考试”、“短线专业考试”、“高校在校生自学考试”等形式的统称。 
 
“两沟通”即电大与高教自考“沟通”。其毕业证书加盖省自考委与省电大两章,并要注明“两沟通”字样。 
 
“三沟通”即业大、函授与高教自考“沟通”。其毕业证书加盖省自考委与主办学校两章,并要注明“三沟通”字样。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尚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学生组织的学历认定考试。其毕业证加盖省自考委与民办学校两章,并要注明“文凭考试”和民办学校名称。学历文凭考试,只限民办学校在校生,只限专科层次,学制三年,目前仍处在试点阶段。 
 
“短线专业考试”即部门委托省自考委代其开考的针对本系统在职职工的学历认定考试。由委托部门组织集体报名、辅导,原则上也只限本系统职工参加;面向社会,一般每次考试收费较高。类似“职工大学”的变形。 
 
“高校在校生自考”是对“各级各类高校专科及以上在校生(含函授生)”组织的学历认定考试。高校在校生自考,只在河北省2002年1月份开始试行。2003年4月28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自考委〈通知〉》(冀教办?18号)明确指出: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在校生自学考试,从下一次报名开始,暂停招收成人脱产生和自考脱产生,只允许招收普通高校在校生“。 
 
此外,2003年3月31日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教考试厅?1号)明令:“各地要对存在‘不规范考试’(即所谓小考、补考、短线专业或‘自学考试试点班’等)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治理。”可见,“不规范考试”将得到专项治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自考”)的权威将得到进一步强化。